在日常生活中,民間借款屢見不鮮,也常會因一方違約產生糾紛,這些糾紛不僅關乎當事人的切身利益,也關乎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
2023年6月1日,米某以結婚缺錢為由向塔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書面欠條,約定還款期限為“結完婚的第三天”同時簽字并捺印。后米某未按約定還款,經塔某多次催促米某承諾2024年11月1日前分三期還款。但米某至今仍未還款,同時電話不接,微信拉黑。塔某為了維護合法權益,向溫宿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米某支付欠款20000元。
溫宿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件后,發現本案涉案金額不大,適宜調解程序,但調解法官多次聯系米某無果,案件遂轉入訴訟程序,通過多種渠道查找,最終與米某取得聯系成功送達開庭傳票。開庭調查結束后在法官的努力協調下米某與塔某達成調解協議,在調解過程中米某主動提出2025年4月5日之前一次性還完這筆借款,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在參與民間借貸活動時,務必要增強法律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
首先,簽訂規范的書面合同至關重要。合同內容應詳細涵蓋借款金額、用途、利率、還款時間及方式等關鍵要素明確的條款能避免日后諸多不必要的糾紛,切不可僅憑口頭約定,口說無憑,一旦發生爭議,難以舉證維權。
其次,對于利息約定要合法合規。清楚了解不同時期關于民間借 貸利率的法律規定,避免約定過高利息,超出法律保護范圍的利息不受支持,最終可能導致自身利益受損。
再者,注意借款交付方式及留存證據。盡量通過銀行轉賬、電子支付等可追溯的方式交付借款,并妥善保存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收據等相關憑證,以便在產生糾紛時能夠充分證明借款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