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法律,似乎是莊重、嚴肅、不近人情和冰冷的代名詞,但近期,清澗法院處理的一起金融借款糾紛案,卻使人們在冰冷的法條中,感受到一縷暖色的溫暖。
基本案情
張某某與花某某系夫妻關系,2017年5月28日,夫妻二人與某商業(yè)銀行簽訂《個人借款合同》,約定張某某、花某某向原告借款150000元,借期自2017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7日止,月利率為9.6‰,借款到期后,被告夫妻兩人未完全償還借款本息,截止2024年1月24日,借款本金147200元及利息10879.71元未還。原告某商業(yè)銀行多次催收未果后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一次性還本付息。
主審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對案情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在充分梳理案情脈絡、厘清案件事實后,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在一起進行調解,原被告雙方對案件事實均無異議,焦點在于還款方式上,即一次性還款還是分期分批償還,原告方稱此筆貸款已長達7年之久,至今未完全收回,其公司已將其列為重點回收對象,再者,其公司因盤活存量資金資源需資金回籠,因此堅持還本付息、一次性償還貸款。被告稱其夫妻以賣菜為生,有兩個兒子都在上學,夫妻二人因供兩個孩子讀書,經(jīng)濟拮據(jù),無力一次性償還借款,況且,此筆貸款雖然未完全還清,但一直在努力償還利息,并未完全停止還貸,因此請求分期分批償還。辦案法官認為被告夫妻因供養(yǎng)子女讀書而無法清還到期債務,請求分期分批償還債務的訴求可以理解應予支持,于是便耐心做原告方工作,希望原告方能充分理解和體諒被告供子讀書的不易,給與被告分期分批還款的機會,最終原告被辦案法官的真誠態(tài)度和良苦用心所打動,同意被告延期分期分批還貸,雙方達成分期償還調解協(xié)議,該案件圓滿劃上句號。
清澗人民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要結合具體案情,遵守法律的具體規(guī)定,同時綜合考慮具體司法政策、法的原則,兼顧情理,做到恰當裁判,努力將“從政治上看,從法律上辦”落到實處,實現(xiàn)司法審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tǒng)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