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源于我國古代婚姻習俗,有著廣泛的民俗社會基礎,但一旦雙方出現(xiàn)裂痕,也常常成為爭議的焦點。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被告當場履行,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趙某與姚某于2023年2月經朋友介紹相識相愛。2024年2月,按照當?shù)亓曀纂p方舉行訂婚儀式,在父母及親朋好友的見證下,趙某給付彩禮款7萬元及“兩金”首飾(金手鐲和金項鏈)花費26699元。但雙方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2025年1月,原、被告因瑣事發(fā)生矛盾徹底分手不再聯(lián)系。因雙方未能成功締結婚姻,并就同居期間花銷事宜未能協(xié)商一致,趙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姚某返還彩禮款7萬元及“兩金”首飾。
承辦法官接到卷宗材料后,通過閱覽原告提交的雙方聊天記錄,了解到雙方分歧非常大,考慮到婚約財產糾紛類案件往往牽涉到兩個家庭,為妥善化解糾紛,避免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便依托在線調解平臺通過線上方式在庭前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法官、法官助理與當事人反復溝通,確定二人感情確實破裂、無可挽回后,依據法律規(guī)定并結合風俗民情向雙方釋法明理,耐心細致做思想工作,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首先從“情”的角度出發(fā),回顧雙方共同走過的美好時光,勸說其和平分手;接著從“理”的角度分析,向其釋明雙方雖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但都為締結婚姻有所付出;最后從“法”的角度解決,告知其有關彩禮返還數(shù)額的法律規(guī)定,借助過往案例讓雙方對案件結果擁有合理預期,進而在合理范圍內達成和解。
最終,根據彩禮實際使用情況及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的事實,雙方就彩禮退還數(shù)額達成一致,被告向原告返還彩禮11000元及“兩金”首飾價款26699元并當場履行完畢,雙方和平分手,矛盾就此解決。
這場“彩禮風波”的化解,不僅是司法智慧的勝利,更是“如我在訴”司法理念的生動實踐。利民之事,絲發(fā)必興。如我在訴,念茲在茲。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將始終深入踐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秉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和思想境界,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辦理的精度、速度和溫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