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鎮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詳細介紹了一起長達數年的鄰里矛盾糾紛積案的化解過程,展現了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實踐。
早在2005年,周某和同組村民劉某協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以2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劉某??陬^協議的1.25畝農田轉讓沒有寫進合同。2019年,兩家因建房問題產生矛盾,進而引發土地糾紛。
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矛盾一步步升級,鬧得不可開交。兩家人的矛盾糾紛,引起當地黨委政府重視。當地成立工作專班,全力推動該鄰里矛盾糾紛積案實質化解。
調解專班組織相關部門實地查看,召開風險研判會議,會商土地權屬解決方案,并聘請當地調解經驗豐富的老黨員參與調解。
專班還多次與雙方各自聘請的律師溝通,詳細了解案件辦理進展情況以及雙方最新訴求。同時,邀請沙道觀法庭到鎮里組織調解,釋法明理,分析利害,促使雙方理智對待。此外,專班還加強了與雙方子女的溝通,通過子女做父母的工作。
“我們本著勤上門、少說教、多傾聽、找癥結、促解決的原則,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就地及時化解。”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徐豫春接受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采訪時介紹,該所民警在參與調解該矛盾糾紛時,堅持情理法相結合,既注重法律的剛性,又不失人情的溫度。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多次入戶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劉某將爭議土地面積的一半歸還給周某使用。
在明確田界后,雙方簽訂了治安調解協議及諒解書。至此,一起歷時5年之久的重大矛盾糾紛積案,得以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