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法官從中做調解工作,原本想著這官司還得花費一段時間呢,沒想到才一天時間就拿到了調解書,這下我們心里就踏實了,非常感謝你們辦案人員。”一位農民工拿到調解書心情激動地說。
近日,宕昌縣人民法院哈達鋪法庭充分發(fā)揮調解“效率高、成本低、效果佳”的優(yōu)勢,用時1天成功化解了7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涉及金額達30余萬元,為7名農民工成功解決了煩“薪”事,實現(xiàn)了矛盾糾紛的實質高效化解,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2025年4月9日,7名農民工拿著起訴書來到哈達鋪法庭,神情凝重,聲稱要找法庭幫忙討薪。起因是被告承攬了道路硬化工程,找到原告7人進行具體施工,該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被告僅支付了部分勞動報酬,剩余勞務工資幾次與被告協(xié)商無果,7名農民工無奈訴至法院。
收到訴訟材料當日,辦案人員考慮到案件涉及農民工權益,為盡快解決糾紛,開啟農民工“討薪綠色通道”,第一時間電話聯(lián)系被告,說明了基本情況并對其進行了先行調解工作。在辦案人員耐心釋法說理、反復溝通下,被告表示愿意到法庭協(xié)商處理。4月10日上午,原、被告雙方準時到達哈達鋪法庭,辦案人員在調解中與雙方當事人充分交流,向被告講明誠信經(jīng)營、行業(yè)信譽的重要性,告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以及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后果,緩解彼此間的對立情緒,爭取相互理解。經(jīng)過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調解,在履行期限2個月為限的基礎上,7名原告主動為被告放寬履行期限,希望被告能在3個月內結清拖欠的工資。面對原告的通情達理,被告也深感愧疚,當庭鄭重承諾會積極履行,一定在3個月內資金周轉結清拖欠原告的工資,堅決不會到被動執(zhí)行那一步,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該7起勞務合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小”案件關系“大”民生,宕昌法院始終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注重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堅持調解優(yōu)先,用最小成本、最優(yōu)解法、最快速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用司法保障民生,做好農民工的“護薪人”。